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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特鉴定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
时间:2024.01.06

一、我院能办理鉴定的门特病种及鉴定需准备的材料:

序号

病种名称

病种释义

鉴定标准

所需材料及要求

1

偏瘫

门特病中偏瘫特指脑血管疾病,包括脑实质内血管破裂出血、蛛网膜下腔出血和脑梗死经一定时期治疗后,遗留一侧肢体运动功能障碍,需持续门诊治疗者。提出偏瘫门特病鉴定申请,需在原发脑血管疾病发病住院起,经系统连续治疗满6个月后。

1.病史:有明确的原发脑实质内血管破裂出血、蛛网膜下腔出血或脑梗死病史。

2.症状:一侧上肢及(或)下肢运动障碍,肌力0级至Ⅲ级。

3.特殊检查:颅脑CT或MRI,符合脑实质内血管破裂出血、蛛网膜下腔出血、脑梗死的影像学诊断标准。

 

偏瘫门特待遇资格准入鉴定所需提交医学材料如下:

1.一年内的本院原发脑血管疾病的住院病历(包括首页、入院记录、出院小结,行手术治疗者的手术记录等)及诊断证明;

2.一年内的颅脑CT或MRI片子及影像学报告

3.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治疗记录

2

癌症放疗、化疗、镇痛治疗

指三级医疗机构明确的恶性肿瘤诊断。

1.病史:三级医疗机构明确的恶性肿瘤诊断。

2.相关检验检查:

(1)本院病理学检查诊断报告:包括组织学检查诊断报告和(或)细胞学检查诊断报告;

(2)本院影像学检查诊断报告:包括CT、MR等。

癌症门特待遇资格准入鉴定所需提交医学材料如下:

1.一年内的三级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;

2.一年内的门诊或住院病历;

3.本院出具的病理学检查诊断报告;

4.影像学等其他相关检查材料。

3

癫痫

指有明确的癫痫诊断,有各种类型的癫痫反复发作史,同意应用抗癫痫药物治疗。

1.病史:有本院明确的癫痫诊断,有各种类型的癫痫反复发作史,同意应用抗癫痫药物治疗。

2.发作症状:

癫痫的表现包括运动性症状(强直、阵挛、痉挛、肌阵挛、失张力、肌张力不全、自动症等)、非运动性症状(先兆、感觉性、认知、情感、行为、失神等)以及植物神经症状。

3.特殊检查:

脑电图:癫痫发作间期脑电图正常或发作期痫性放电。

癫痫门特待遇资格准入鉴定所需提交医学材料如下:

1.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;

2.一年内有本院癫痫规范治疗的门诊或住院病历(包括首页、入院记录、出院小结,行手术治疗者的手术记录等);

3.一年内的本院脑电图检查报告;

4.为寻找病因、鉴别诊断及共患疾病所做的相应检查。

患者申请癫痫的门特准入鉴定,应已在三级医疗机构做出临床诊断,鉴定专家根据癫痫发作史,结合脑电图等相关检查,综合判断作出鉴定结果。

二、门特鉴定流程:

1. 符合上述条件的患者,家属首先办理预约登记。预约登记地点在C座一楼门诊医保窗口,预约时间:周一至周五8:00-12:00,13:30-17:00,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次顺延。

2.患者按预约的办理时间到院办理门特鉴定。

3. 办理当日患者本人务必到院,现场采集录像,办理门特患者及家属需在约定日期持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鉴定所需材料至门诊医保窗口进行门特信息登记。

4. 完成登记后挂门特鉴定号,至门诊二楼七诊区十诊室进行现场鉴定,鉴定后至门诊医保窗口完成门特定点医院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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